中新社臺北1月7日電 臺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之子及教職人員毛畯珅涉嫌性侵、猥褻、偷拍6名女童,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8年。案件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7日二審改判該男子有期徒刑28年8個月,仍可上訴。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雅虎奇摩等臺媒報道,臺灣高等法院發言人王屏夏表示,針對原判決有罪部分,均維持有罪結論。此外,一審認定毛對其中一名女童犯下的罪行,有一項原為無罪部分,合議庭改判涉犯非法拍攝兒童性影像罪。
臺灣高等法院指出,毛畯珅涉嫌對未滿14歲的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9宗、涉嫌對未滿14歲的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203宗、涉嫌以違反本人意愿的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共14宗,判刑累積刑度達1291年。合議庭審酌其行為嚴重損害成長中的幼童身心發展及健康,給幼童本人及其家人帶來嚴重創傷,應予嚴懲,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8個月,可上訴。
據臺媒報道,毛在其母親經營的幼兒園中擔任教保員,涉嫌于2022年至2023年間在教室、家長接送區等地侵犯女童私密處,共有6名女童受害。檢方依涉犯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罪,提起公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