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8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網站報道,香港教育局18日公布,所有資助學校、按位津貼學校、直接資助計劃(直資)學校及參加幼兒園教育計劃的幼兒園,由2019年1月1日起,將合資格女性教職員的有薪產假由10周延長至14周。
據報道,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施政報告》建議將法定產假由現在10周增至14周,雖然特區政府需時修訂有關法例,教育局為推廣良好雇主精神,決定在資助學校(包括特殊學校)、按位津貼學校和直資學校推行延長產假至14周的新措施。同時,教育局鼓勵參加幼兒園教育計劃的幼兒園為合資格教職員提供14周的有薪產假。
發言人稱,資助學校核準編制內的教職員或以教育局其他津貼(即現金津貼)支薪的合約教職員,及按位津貼學校與直資學校的教職員,如她們在放產假前已連續服務滿40周,而其實際分娩日期或預產日期為2019年1月1日或之后,便可享有14周的有薪產假。教育局也提供資源支持參加幼兒園教育計劃的幼兒園延長教職員的有薪產假至14周。
在學校教職員放產假期間,學校或須聘請代職人員以維持有效運作。在新措施下,教育局會適當貼切地為學校提供津貼,讓學校申請發還支付相關代職人員的額外薪金開支,參加幼兒園教育計劃的幼兒園如延長教職員的有薪產假至14周并聘請替代人員,也可獲得本項津貼。
(責任編輯:單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