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公司財務造假、規范財務審計秩序,既要治標,更要治本。審計委托制度要探索更加合理的機制,推動提升審計獨立性和質量。日常監管要強化“嚴”字當頭,重拳打擊會計審計違法違規行為,真正做到“長牙帶刺”、有棱有角。
近日,財政部發布2023年財會監督專項行動公報顯示,各地財政部門對197家會計師事務所、509名注冊會計師作出行政處罰,同比分別增長13.22%、21.77%。財務造假、會計師事務所職責履行不到位并非新問題,持續增長的數字應引起高度重視。
通過對比可以看出,這次處罰數量不僅增幅不小,而且這個增幅是建立在上一年“高基數”之上的。按照此前的公告,2022年各地財政部門對174家會計師事務所、418名注冊會計師作出行政處罰,同比增長104.71%、294.34%,超過前三年行政處罰總量。這些數據顯示,一方面,監管層對規范財務審計秩序保持高壓態勢,加大檢查、處罰力度;另一方面,注冊會計師行業的違法違規行為仍屢禁不止、層出不窮。
注冊會計師行業被稱為市場經濟的“守護人”、資本市場的“看門人”,職責不可謂不重要,在防范欺詐造假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上被寄予厚望。然而,“看門人”職責履行不到位的問題屢見不鮮。近期,資本市場一些重大財務造假案件相繼曝光,有的規模之大、情節之惡劣甚至刷新了公眾認知,除了實施造假行為的公司自身,提供審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也往往難辭其咎。
如何治理財務舞弊、推動會計師事務所履職盡責,長期以來在國內外都是一個突出難題。會計師事務所在“看門”中失守,機制上的缺陷是一個重要原因。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的靈魂,也是實現審計客觀、公正的前提。在公司審計中,往往由實際控制人操控的董事會或管理層聘任審計師,這意味著管理者既是審計委托者也是被審計對象,審計的獨立性受到嚴重影響,有的會計師事務所不能履職盡責,甚至與公司串通舞弊。
同時,現實中不少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質量堪憂,違法違規行為頻發。從這次公布的典型案例看,有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無任何形式的審計工作底稿、未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有的會計師事務所已持續不符合執業許可條件,還在未備案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情況下為新三板公司出具審計報告、驗資報告;有的會計師事務所存在注冊會計師掛名執業、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審計業務的問題。如此低劣的專業能力和混亂的內部管理,焉能真正替投資者守好門?
遏制公司財務造假、規范財務審計秩序,既要治標,更要治本。從審計委托制度上,要探索更加合理的機制,推動提升審計獨立性和質量。去年,財政部、證監會等部門聯合發布了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對選聘決策機構、選聘方式等事項進行規定。其中要求,上市公司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由審計委員會審議同意后,提交董事會審議,并由股東大會決定。這些機制的實施有利于保護會計師事務所和利益相關方的合法權益,規范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行為,推動提升審計質量效果。同時,有必要對新機制實施效果進行跟蹤、評估,并持續完善優化。
從日常監管上,要強化“嚴”字當頭,重拳打擊會計審計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做到“零容忍”,真正做到“長牙帶刺”、有棱有角。會計師事務所如果違法違規成本太低,則極有可能鋌而走險違法違規牟取非法利益。而一些處罰措施比如責令限期整改、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暫停執業等,往往難以產生實質性的觸動。應該加大違法成本,特別是對重大財務造假、審計師串通舞弊案件從嚴從重處罰,才能對違法違規者形成有效震懾。從嚴監管必須依靠制度化、常態化的長效機制,當前要推動加快修訂注冊會計師法,進一步完善行政強制措施、豐富監管工具、細化處罰標準、加大處罰力度。
當然,規范財務審計秩序、推動會計師事務所履職盡責僅僅是打擊財務造假的一環。應建立綜合懲防體系,既要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強化公司內控防線,又要壓實會計師事務所“看門人”責任。通過綜合施策、標本兼治,有效凈化市場環境,促進經濟健康運行。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曾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