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或有收費”模式下,注冊會計師極易因自身利益背離獨立審計準則,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損害廣大投資者利益。只有完善行業治理,持續提升審計質量,才能為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保障國家經濟安全提供更有力的支撐。
近日,財政部發布通知,嚴禁會計師事務所以“或有收費”方式提供審計服務。“或有收費”常見形式就是所謂的“上市獎勵費”,這種做法嚴重損害注冊會計師審計獨立性,影響審計服務質量,危害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何謂“或有收費”?即會計師事務所在為被審計單位提供審計服務時所提出的收費價格,主要以鑒證工作的結果或實現特定目的為條件而確定收費的標準,則構成“或有收費”。正如財政部指出,“或有收費”通常表現為上市獎勵費,以及根據審計意見類型、是否能夠實現上市、能否實現發債等收取部分或全部審計費用。
作為資本市場“守門人”之一,注冊會計師行業具有對會計信息進行監督的職能,必須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本著不偏不倚的態度,獨立對公司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把各種會計造假辨別出來,把公司風險隱患充分揭示出來。特別是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注冊制下,財務信息質量的重要性進一步凸顯。在這種“成功上市”“成功發債”才支付費用或支付更多費用的模式下,注冊會計師還能客觀、公正地進行審計嗎?顯然難以做到。在“或有收費”模式下,注冊會計師有可能因自身利益對客觀公正原則產生不利影響,極易導致背離獨立審計準則,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甚至和公司串通舞弊,進而損害廣大投資者利益。
禁止“或有收費”是各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普遍要求。歷年來,我國行業協會、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的審計工作要求中,也一再明令禁止“或有收費”。但在利益驅使之下,這種模式或明或暗存在,廣受詬病。就在今年11月初,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表示,關注到個別擬上市公司選聘輔導會計師事務所的中標候選人信息公示中,IPO審計報價包括前期審計費用和上市獎勵,審計收費大部分金額取決于公司上市與否,構成“或有收費”,損害了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中注協立即約談了相關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提示其要確保獨立、客觀、公正、規范執業。
收費報價水平可能影響注冊會計師按照執業準則提供專業服務的能力。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審計服務,應該如何合理、合規收費?財政部要求,應當按照職業道德守則和執業準則規定,根據審計工作中所承擔的責任、工作量,以及所需的相關資源投入合理確定審計收費。這也就意味著,收費應當客觀公平地反映為客戶提供專業服務的投入和產生的價值。采用“或有收費”的方式,會削弱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獨立性。同樣,如果打“價格戰”,報價水平過低,導致注冊會計師難以按照適用的執業準則執行業務,也可能因自身利益對專業勝任能力和勤勉盡責原則產生不利影響。只有確定合理的收費水平,才能保持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保證審計服務質量。
資本市場“守門人”責任重大。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應嚴格職業道德約束,嚴守道德誠信紅線,始終秉持獨立、客觀、公正的職業原則,對于費用支付方式需審慎考慮是否包含“或有收費”及影響審計獨立性的其他支付方式,如果發現客戶存在“或有收費”的違規行為,應當拒絕承接或者終止該項審計業務。行業協會、監管機構也要把“或有收費”作為對會計師事務所監督檢查的重點事項,對于未保持形式上和實質上獨立性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法依規嚴肅處罰。
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執行鑒證業務的靈魂,是客觀、公正的體現,禁止“或有收費”僅是其中一項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時應當從實質上和形式上均保持獨立性,誠信為本、質量為先,遵循客觀公正原則。只有完善行業治理,持續提升審計質量,才能為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保障國家經濟安全提供更有力的支撐。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曾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