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險”覆蓋產糧大縣。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日前聯合發布通知,擴大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實施范圍至全國所有產糧大縣。此次“全險擴容”是我國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建設邁出的重要一步,我們有理由對農業保險助力鄉村振興給予更多期待。
農業是弱質產業,有公共性和外部性,對其支持和保護是國際通行做法。近年來,農業風險管理成為各國創新農業支持保護政策的著力點,我國也在完善價格、補貼、保險“三位一體”的政策體系。各國普遍看好農業保險對穩定農民收入、對沖農業風險的獨特作用。在我國,為農民購買農險提供財政補貼是政策性農險的重要特征,符合WTO規則“綠箱”政策。
過去,我國政策性農險主要是保物化成本,2018年起探索試點保完全成本,此后日趨完善。完全成本保險覆蓋生產總成本,包括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對農民來說,在后兩項成本居高不下的當下,完全成本保險很有吸引力,在出現自然災害等情況時,至少可以把成本收回來。對政府來說,通過保費補貼推動部分險種優先發展,可以引導優化產業結構。當前,國家鼓勵擴種大豆,面對大豆種植效益不如主糧的情況,要推進大豆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試點,以調動農民積極性。
從保費規模來看,我國農業保險已居世界第一。2020年我國農險保費收入超過美國;2022年全國實現農險保費收入1192億元,為農戶提供風險保障5.46萬億元。然而,農業保險還不能完全滿足產業需要,與發達國家相比在保障強度和范圍上還有差距。比如,我國水產品產量世界第一,但漁業保險尚未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加之漁業屬高風險行業,生產對象在水中,保險公司常面臨驗標難、賠付率高等問題,不敢輕易承保,漁業保險發展滯后。因此,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鼓勵發展漁業保險。
農戶是農業保險的投保主體和受益者。只有農戶看到效果,才會有投保積極性。現實中,部分參保農戶獲得感不強,覺得不解渴、不夠用。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原因,比如有的農戶對農業保險缺乏正確認識,保險意識淡薄,對賠付流程和背后邏輯不熟悉;也有客觀原因,有的保險公司承保和賠付不規范,沒能實現快速精準定損和理賠,實際賠付標準與農戶賠付預期差距較大;還有其他原因,有的地方財政補貼結算模式存在不足,補貼撥付鏈條過長,地方財政拖欠保費。
農業保險仍需擴面提標增品。所謂擴面,要在提高覆蓋面的基礎上,滿足不同地區和類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差異化需求。我國農業保險以政策性農險為主導,但很多經營主體對商業性險種需求旺盛,商業性農險也要適當擴大覆蓋。所謂提標,不僅意味著適度提高保障標準,還意味著行業要從注重事后賠付向全流程風險管理發展,以保險大數據助力農業防災減災。所謂增品,要適應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需要,創新農險產品,比如有的保險公司推廣農產品溯源保險、地理標志保險等,就很受歡迎。
對保險機構來說,要加大資源投入,盡可能掌握真實全面的農業生產信息,向農戶說明承保規范、背后邏輯,解釋理賠流程和依據。尤其要用好科技手段,利用遙感技術、生物識別等實現承保區域全面驗標和災害損失快速評估。當然,有些方面不是保險機構自身努力就能實現的,需要相關部門協同發力。例如,優化保費補貼資金撥付流程方面,就要明確承保機構和財政、農業、林業、金融管理等部門在農業保險承保、理賠、補貼申請等環節的職責。(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喬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