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個稅改革產生紅利的同時,有少數個人或者社會機構打起歪主意,尋求紅利之外的不當利益。納稅人應增強依法納稅意識,提高稅法遵從度,只有不觸碰“紅線”,才能更好享受到“紅利”。
未在法定期限內辦理個稅匯算清繳補稅或虛假填報綜合所得收入、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少繳稅款、網絡主播連續三年未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少繳稅款……近日,多地稅務部門曝光個稅典型案件查處情況,當事人均受到行政處罰,按規定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再次顯示出稅收法律“紅線”觸碰不得。
6月底剛剛結束2022年度個稅匯算,很多人再次享受到個稅改革的紅利。在享受提高起征點、增加6項專項附加扣除等原有優惠政策的基礎上,不少人還新申請享受了2022年新出臺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無論是退稅還是補稅,或者是不退也不補的人群,大都或多或少享受到了稅收優惠。這一點上,統計數據很能說明問題:今年前5個月全國個人所得稅收入下降1.5%,其中,隨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效應持續釋放,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退稅同比多退199億元。可以看出,新一輪個稅改革的減負效果越來越明顯。
2019年新個人所得稅法施行,標志著我國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新稅法要求年度終了后,納稅人需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四項綜合所得合并計稅,向稅務機關辦理匯算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迄今為止,個稅年度匯算已進行了四次。年度匯算必須由個人填報或確認各項收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情況等,而這些信息關系到稅款繳納的多少。能否依法、真實填報,成為擺在每個納稅人面前的重要問題。
改革產生紅利,同時也有少數個人或者社會機構打起歪主意,尋求紅利之外的不當利益。正如此次曝光的案例顯示,一些人未在法定期限內辦理或者據實辦理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達到少繳個人所得稅的目的。其中,作假的手段主要是少申報綜合所得收入、虛假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究其原因,既有法律意識淡薄,對個稅年度匯算重視不夠,未能認真核實信息,也有輕信一些機構發布的所謂“退稅秘籍、攻略”,心存僥幸打“擦邊球”,還有故意弄虛作假以求獲取非法利益。
現行個稅匯算簡便易行,通過手機個稅APP即可完成,這給予了納稅人充分信任和最大便利,盡量避免讓納稅人提供證明,但這并非可鉆的“空子”。在大數據分析面前,這些弄虛作假的伎倆無處遁形。除了依法追繳稅款、滯納金外,情節嚴重的,還會受到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則還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報送虛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重復享受專項附加扣除、超范圍或標準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等違法行為,稅務機關將采取相應懲戒措施,也會影響個人納稅信用,可謂得不償失。
遵守稅法是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依法納稅是公民應盡的義務。我國實施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時間尚短,個人對年度匯算也需要一個熟悉的過程。在稅務部門采取一系列便利化、精細化措施的同時,納稅人應增強依法納稅意識,提高稅法遵從度,在年度匯算中認真審核收入、扣除等信息,如實進行納稅申報,特別是對全年綜合所得作出全面、清楚的總結和分類,核對專項附加扣除是否符合規定等。如果發現以前年度存在應當辦理匯算清繳而未辦理、申報繳稅不規范、取得應稅收入未申報等情形要抓緊糾正,及時消除涉稅風險。
個稅直接連著百姓“錢袋子”,關系國家利益。我國稅制改革正在持續深化,個稅改革惠及千家萬戶,只有不觸碰“紅線”,才能更好享受到“紅利”。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曾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