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耗總量及強度控制考核,曾是不少地方政府倍感頭疼的一道“緊箍咒”。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發布通知稱,將有序推進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科學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消息一經發布,即引發各方關注。
有輿論認為,在能源消費總量中扣除原料用能,有助于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是對一些地方政府發展的“松綁”。也有觀點認為,此舉意味著對相關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開了“口子”,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對節能降碳工作的“放水退坡”。
客觀上看,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是對能源消費差別化管理的更精準措施,有利于科學準確地反映相關產業能源利用實際情況,為高質量發展騰挪出用能空間,為高水平項目合理用能提供更好保障,有助于增強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坊間之所以將原料用能扣減誤解為對“兩高一低”項目“開口子”,主要還是對上述用能管理新政的背景以及節能目標評價考核制度缺乏完整深入的了解。
我國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制度發端于“十一五”時期,經過多年運行,各地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已成為對地方政府及其負責人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此次把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不僅是中央層面完善能耗雙控政策的重要舉措之一,也是科學有序推動節能降碳工作的內在要求、樹立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新導向的必然選擇——
其一,近年來原料用能在我國能源消費中的占比持續提升,對能耗雙控考核準確性帶來較大影響。過去,我國原料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占比十分有限,長期停留在1%至2%之間。但近10年來,隨著現代化工產業發展,原料能源使用量出現持續增長,目前已占到整個能源消費的7%左右。顯然,傳統的能源消費統計方法已不再適應當前發展實際,亟需對原有能源扣減統計工作作出調整。
其二,原料用能扣減的做法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目前,在主要國家和聯合國統計司、國際能源署、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等國際組織開展的能源消費統計中,均將“能源用能”和“非能源用能”加以區分統計。此次我國提出的原料用能這一概念,本質上與國際上“非能源用能”是一致的。實際上,原料能源被視為一種新的原材料,而并非傳統意義上的最終燃料和動力源。
事實上,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并不是放松對相關產業發展的要求,更不是鼓勵各地區盲目發展石化化工、煤化工等項目。退一步講,即便是發展這些高能耗產業,也必須符合產業規劃和政策,必須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必須在能耗方面達到先進水平。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從政策符合性、程序合規性、技術先進性等方面嚴格項目準入關,仍將是一以貫之且不可松動的。
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并不意味著原料用能可以無限制、無效率地使用,更不能放松對原料用能的節能提效工作;相反,節能審查、節能標準等仍要對原料用能消費劃定紅線、產生約束。需要強調的是,能源消費并非沒有“天花板”,我國在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過程中,節能仍是重要的一環。
細心的讀者可能已經注意到,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了“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的要求。此次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新政,正是對上述要求的細化和落實。下一步,要在準確認識把握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要求的基礎上,有序推進政策落地實施,確保政策執行不變形不走樣。同時,仍要持續提升原料用能的利用效率,加快節能降碳先進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不斷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真正把好政策落實好。 (顧陽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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