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支農,關鍵要提高政策效能,與產業同頻共振,從而提高農業比較效益。提高農業補貼效能,要在穩存量基礎上著力優增量,把激勵性補貼與功能性補貼相結合。同時,地方也要加大“三農”投入,財政再困難也要優先保證農業支出。此外,財政要與金融、保險協調聯動,從而幫助農民抵御風險。
近日,中央財政下達資金100億元,再次向實際種糧農民發放一次性農資補貼,支持夏收和秋播生產,緩解農資價格上漲的影響。不久前,為穩定蔗農收益,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銀保監會在廣西開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這是創新財政支農機制的有效探索,也讓人們思考財政如何更好助力鄉村振興。
運用財政政策促進農業發展是國際通行做法。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強調政府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最重要的莫過于財政政策。對我國來說,農業要發展,投入是關鍵。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更要真金白銀地投。近年來,中央始終把農業農村作為財政支出的優先保障領域,財政支農力度只增不減,推動了糧食和重要農產品連年豐收。
我國農業正處于由傳統向現代轉型的關鍵期,呈現高投入、高成本、高風險的特點。一方面,規;⒓s化水平提高,小農戶和新主體并存;另一方面,資源、環境約束趨緊,自然和市場風險加大。針對此,財政支農,就要通過直接支出、稅收、補貼、政府采購等手段調節工農城鄉利益關系,統籌兼顧農業增產與農民增收。
農業增產與農民增收是農業農村發展的兩大主題。“保供給”“保收益”總體是統一、可兼顧的,但有時難免也會有沖突。相對二三產業而言,農業天然是弱質產業,但重要農產品又有很大的外部性,關系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因此,既要支持農業綠色發展和適度規模經營,抓住農業的“主形態”,保障農產品供給,也要統籌考慮市場走勢和生產形勢,確保農民的基本合理收益,給農民吃下“定心丸”。
財政支農,關鍵要提高政策效能,與產業同頻共振,從而提高農業比較效益。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財政支農要立足于基本國情。現階段,與發達國家搞補貼競爭,單純依靠增加補貼來保障農業供給,既超出了財政承受能力,也不符合世貿組織規則。大幅度提高農民收入,主要還是靠市場作用。對我國來說,提高農業補貼效能,要在穩存量基礎上著力優增量,把激勵性補貼與功能性補貼相結合,聚焦產業鏈各主體發展的共同需要,探索適應不同主體特點的支持模式。
飯碗一起端,責任一起扛。地方也要加大“三農”投入,財政再困難也要優先保證農業支出,夯實農業產業基礎。一是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改變以往“取之于農,主要用之于城”的情況,服務于鄉村振興,尤其是強化農田、種業等基礎支撐。二是目前各級政府批準設立的農業農村領域政府投資基金已有較大規模,應重視質量和效益,針對以往“周期長、投入大、回報低”的問題,因地制宜探索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本投入,促進鄉村產業融合。
財政要與金融、保險協調聯動,從而幫助農民抵御風險。以財政與保險協調聯動為例,要以覆蓋農業生產總成本或種植收入為目標,探索開展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農業保險是農業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過去傳統的政策性農險保障水平低,是因為僅能覆蓋直接的物化成本。隨著勞動力和土地成本上升,賠付額與完全成本差距拉大,農民覺得“不解渴”。去年以來,我國在產糧大縣對三大主糧、在廣西對糖料蔗實施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關鍵在于財政資金補助農民保費。下一步,可在更多重要農產品和主產區擴大實施范圍,在財政資金撬動下,尋找較高賠付水平與較合理保費投入的平衡,以此支持農業和農民。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喬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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