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17日訊(記者 薛海燕 專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黨中央反腐防腐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是堅持和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必然要求,體現了中央對反腐保持高壓態勢的決心,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律師協會副會長車捷表示:監察法草案將黨中央關于創新和完善國家監察體制的改革決策轉化為法律制度,突出了監察機關必須接受黨的領導和監督,明確了監察委員會在國家機構中的地位,賦予其合法性和權威性。監察法草案要求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實現全覆蓋,明確了監察機關主要職能和職責,賦予了必要的權限,同時也嚴格規范了監察程序,這是探索中國特色監督制度的創制之舉,充分體現了黨的領導、依法治國、人民當家作主三者的統一和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律師協會副會長車捷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薛海燕攝
記者在采訪中,深切感受到車捷代表對監察法內容的關注。他說,對權力的警惕是律師的天性。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使法律得以正確實施,實現公平正義也是黨和國家法律賦予的使命。監察法草案加強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明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本級監察機關的專項工作報告,根據需要可以組織執法檢查”,充分體現了人大對監察委的監督,有效保障了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權威性。此外,監察法草案還把自我監督、司法監督和民主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為法律規范,深刻體現了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鮮明烙印。
車捷代表告訴記者,監察法草案在保障被調查人權利方面也有新的突破。在監察法草案中,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體現了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敗。同時還對被調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什么情況下通知單位、家屬,也進行了完善。監察法草案在完善辦案的監督措施方面,規定了調查人員進行訊問、搜查以及扣押等重要取證工作時,應當全程錄音錄像,留存備查。監察法草案還規定,“凍結的財產經查明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內解除凍結,予以退還”;“搜查女性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進行”;“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經查明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內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還”;“監察機關經過調查,對沒有證據證明存在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撤銷案件”等,這些措施,都體現了監察法草案對被調查人權利和利益的尊重和保護。
車捷代表建議,要充分發揮律師在國家監察制度體系建設的作用。他告訴記者,江蘇現有律師22661人,律師事務所2483個,律師已全方位介入到全省的經濟社會發展中,并在反腐工作中充分發揮自己的作用。一是認真學習憲法修正案及監察法,提高政治站位,正確把握監察機關的性質,及監察法的屬性,依法準確開展刑事辯護業務,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二是加強自身隊伍建設,強化職業操守,嚴守職業底線,構建與監察機關,監察人員的良性互動關系。三是積極為監察法實施的完善建言獻策,對監察法的實施及之后的完善提出意見建議。四是通過擔任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充分發揮第三方監管作用,防范相關的法律風險、廉政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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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