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推進建筑業“黑名單”信用管理
重點監管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企業
京12月19日訊 記者萬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今天對外公布《建筑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縣級以上住建部門按照“誰處罰、誰列入”原則,將存在下列情形的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即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企業資質的;發生轉包、出借資質,受到行政處罰的;發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1年內累計發生兩次及以上較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發生性質惡劣、危害性嚴重、社會影響大的較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處罰的;經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認定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辦法規定,各級住建部門應當將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和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在市場準入、資質資格管理、招標投標等方面依法給予限制。
(責任編輯: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