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宜的層高,可以成為好房子的標準之一。提升層高高度是大勢所趨,在各地關于建筑設計與建造的指引中,層高高度也在提升。作為開發企業,有必要主動適應市場需求,提供更多層高適宜的住房。對于政府主導建設的保障性住房,更應該帶頭建設“好房子”。
你家房子的層高有多高?通常認為,房子的層高高一些,居住的空間更大,住起來也會更舒適。隨著人們對居住品質的要求不斷提升,住宅層高標準也應提高。
我國層高較低的住房通常集中在比較老舊的小區中,建造這些住房時,出于節約成本等考慮,層高較低。在房子僅需滿足基本居住需要的情況下,人們對層高也并不十分看重。同時,開發商賣房子賣的是面積,在過去長期處于賣方市場的情況下,房子不愁賣,層高經常就低不就高,每一層降低一些高度,累積起來又可以多賣一層,企業可以實現更大經濟收益。隨著人們對居住品質越來越重視,企業之間競爭越來越激烈,未來新建住房的層高應該會有所提高。
合適的層高才更舒適。層高與建造房屋時的經濟條件,以及長期以來形成的設計、建造和使用房屋的習慣等都有關系。層高不一定越高越好,過高可能會讓房子有空曠和冷清感,制冷和取暖也要耗費更多能源。層高過低則房屋空間更小,讓人有壓抑感,還可能造成空氣流通不順暢。
住宅層高標準應提高。我國現行關于層高的標準來源于《住宅建筑規范》,其中有“根據普通住宅層高為2.8米的要求”的表述。同時,其中要求臥室、起居室(廳)的室內凈高不應低于2.4米。該規范自2006年3月1日起實施,距今已較為久遠。這一標準已經不再符合人們對居住品質提升的需要,有必要對層高最低標準進行修訂。
實際上,目前一定數量的城市高層住宅平均層高已經達到3米左右,提升層高的最低強制性標準,可以視為是現行做法的集中體現和總結。在現行《住宅建筑規范》的基礎上,住宅項目規范正在起草過程中,并已多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中也涉及了層高最低標準問題,且比現行標準有所提升。住宅項目規范還未正式實施,它不是一份技術指引,而是一份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一旦實施,所有經營主體均須遵照執行。如果層高標準提高,將有助于改善居民的居住舒適度。
提升層高高度是大勢所趨,在各地關于建筑設計與建造的指引中,層高高度也在提升。比如,江蘇省住建廳于2024年3月發布的《江蘇省改善型住宅設計與建造導則》提出,改善型住宅層高不應小于3.1米,三層以上改善型住宅層高不應大于3.6米;設有地暖、管道式新風或集中式中央空調系統的改善型住宅,層高不應小于3.15米。山東省住建廳在2023年底發布的《山東省高品質住宅設計指引(試行)》中明確,住宅層高不應低于3.0米。鼓勵有條件的項目適度加大空間高度,提高至3.3米以上。
從這兩份地方文件可以看出,較高的層高成為認定改善型住宅和高品質住宅的因素。適宜的層高,可以成為“好房子”的標準之一。另外,無論是強制性標準還是技術指引,主要明確的是最低層高標準,開發企業還可能根據居民的需求,在最低標準基礎上,以提升舒適度為目的,適當提升層高高度。
作為開發企業,有必要主動適應市場需求,提供更多層高適宜的住房。對于政府主導建設的保障性住房,更應該帶頭建設“好房子”。不能因為建的是保障性住房,就降低標準。保障性住房也應該及時調整層高,讓居民住得進,也住得好。
現行《住宅建筑規范》已經施行近20年,其中的一些標準恐怕已不再適應當前需要,包括層高標準在內的多項標準確有必要重新修訂。期待住宅項目規范早日出臺,相信隨著相關標準的進一步完善和提升,居住生活定會更加便利、舒適和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