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23日訊 為扭轉當前科研評價中存在的SCI論文相關指標片面、過度、扭曲使用等現象,教育部和科技部日前聯合印發重磅通知——《關于規范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 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中24次提及“SCI”,十條硬規明確要求破除論文“SCI至上”,規范各類評價工作中SCI論文相關指標的使用,鼓勵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探索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營造高校良好創新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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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強調,準確理解SCI論文及相關指標,深刻認識論文“SCI至上”的影響,建立健全分類評價體系。SCI論文相關指標已成為學術評價,以及職稱評定、績效考核、人才評價、學科評估、資源配置、學校排名等方面的核心指標,使得高等學校科研工作出現了過度追求SCI論文相關指標,甚至以發表SCI論文數量、高影響因子論文、高被引論文為根本目標的異化現象,科技創新出現了價值追求扭曲、學風浮夸浮躁和急功近利等問題。對于基礎研究,堅決摒棄“以刊評文”,不把SCI論文相關指標作為直接判斷依據。
意見要求,完善學術同行評價,規范各類評價活動,改進學科和學校評估。不簡單以SCI論文相關指標和國內外專家評價評語代替專業判斷,并遵守利益相關方專家回避原則。大力減少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事項。實行代表作評價,不再要求填報SCI論文相關指標。減少對學科、學校的排名性評價,對創新能力的評價突出創新質量和實際貢獻,不把SCI論文相關指標作為評價的直接依據,評價結果減少與資源配置直接掛鉤。
意見明確,優化職稱(職務)評聘辦法,扭轉考核獎勵功利化傾向,科學設置學位授予質量標準。在職稱(職務)評聘中,重點考察實際水平、發展潛力和崗位匹配度,不以SCI論文相關指標作為判斷的直接依據。在人員聘用中,學校不把SCI論文相關指標作為前置條件。學校在績效和聘期考核中,不宜對院系和個人下達SCI論文相關指標的數量要求,在資源配置時不得與SCI相關指標直接掛鉤。要取消直接依據SCI論文相關指標對個人和院系的獎勵。不宜以發表SCI論文數量和影響因子等指標作為學生畢業和學位授予的限制性條件。
意見提出,高校、高校主管部門及其下屬事業單位要按照正確的導向引領學術文化建設,不發布SCI論文相關指標、ESI指標的排行,不采信、引用和宣傳其他機構以SCI論文、ESI為核心指標編制的排行榜,不把SCI論文相關指標作為科研人員、學科和大學評價的標簽。
意見要求,各“雙一流”建設高校,特別是教育部直屬高校要根據若干意見,檢查修改相關制度文件及“雙一流”建設方案,將相關落實情況、經驗做法梳理形成報告,經主管部門審核后,于2020年7月31日前送教育部科技司。其他高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結合自身實際,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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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冬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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