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隨著一批粉絲偶像類網絡選秀節目的熱播,粉絲集資為偶像投票應援的現象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這些集資行為,因所涉金額巨大且時有詐騙案件伴生,一時間出現了種種亂象,并呈現出屢禁不絕的態勢,亟待規范整治。
粉絲集資應援隨著“粉絲經濟”的產生而產生,是現代偶像文娛工業的產物。在我國,粉絲集資應援現象的大規模出現,大致始于2005年由《超級女聲》等電視選秀節目所引發的追星熱潮。當時,為了支持自己喜愛的選手,“超女”的粉絲們曾多次以集資方式籌得巨款,大量購入短信投票名額,幫助偶像不斷晉級。同樣是在2005年前后,韓國的一些娛樂公司開始進入中國市場。借助互聯網,韓國娛樂行業將其成熟的粉絲管理經驗引入我國,粉絲集資購買偶像專輯、電影票、向偶像贈送禮物等流行于韓國、日本的應援式追星方式,也由此在我國逐漸普及開來。通過百度貼吧、微博、微信群、Owhat等互聯網平臺發起的集資應援行為,其影響力、輻射范圍和監管難度,非線下應援活動可比。
經過十余年的發展,我國本土的“粉絲經濟”,在不知不覺中崛起,形形色色的粉絲集資應援行為,早已遍布各種粉絲群體的應援活動中。粉絲應援的本質是粉絲以眾籌財物的方式,主動參與到偶像的運營活動中。這些應援集資行為通常可分為幾類:第一類是包含實物回報的,例如出售專輯、電影票或制作販賣手機殼、照片等周邊商品,將所得利潤用于支持偶像的相關活動;第二類并不提供實物回報,但承諾將募得的資金用于支持偶像的相關活動,例如選秀投票、向偶像贈送禮物等;第三類便是以支持偶像為名義籌集資金,承諾提供若干實物或非實物回報,然而卻并不兌現的詐騙行為。
在實際操作中,因集資平臺的內部管理與資金規模并不相匹配,不少粉絲的集資屢被犯罪分子利用,成為一些人斂財牟利的幌子,像上述第三類表面打著應援集資的旗號,實則干著詐騙違法勾當的行為越來越多。例如,2016年,為了給日本某偶像團體成員投票,就有粉絲在百度貼吧等網絡社區籌集數百萬元人民幣,然而最終投票結果卻與所籌款項存在較大出入,組織者被懷疑侵吞票款,影響極其惡劣。而在近期結束的某粉絲偶像類網絡選秀綜藝節目中,某選手的粉絲為了購買視頻網站的會員給偶像投票,通過第三方眾籌集資網站,共籌得總額超過1000萬元的資金,可投票后卻僅能提供十余萬元購買視頻網站會員的票據。類似的案例近年來數不勝數,涉及金額或大或小,一些案例雖引發一定的關注,但多半不了了之,受害者的經濟損失也很難追回。
粉絲集資參與應援活動,之所以會陷入監管和維權的雙重困境,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這類粉絲應援大多依托互聯網平臺,如百度貼吧、微博社區、微信群、Owhat等第三方眾籌集資平臺,組織者具有一定的匿名性,追查其真實身份需要借助公安機關,維權成本較高;另一方面,此類詐騙的受害者中,通常存在著相當比例的未成年人,他們在受騙之后一般不愿聲張,即使試圖報警,通常也不了解正確的維權渠道。
針對當前這種扭結的現狀,應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粉絲應援中可能存在的詐騙行為,給出具體的懲治依據,并向受害粉絲尤其是未成年粉絲,提供清晰明確的舉報渠道和必要的法律援助。與此同時,應規范粉絲參與的偶像形象運營活動,對于能夠主動公開應援賬目、明確資金流向和具體使用情況的粉絲團體和藝人,可通過頒發行業性的榮譽獎勵予以充分肯定,從而形成良好的行業生態。
需要指出的是,專門為粉絲應援活動提供中介服務的第三方眾籌集資平臺,對相關詐騙行為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近期發生的幾個案例顯示,第三方眾籌集資平臺,非但未有效遏制相關詐騙行為,反而為其大開方便之門。第三方眾籌集資平臺屢屢援引“避風港”原則,聲稱自己只是提供了網絡服務,不應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這種將風險完全推給參與應援粉絲的說辭很難站得住腳,因為這些平臺從粉絲的應援集資中獲利巨大,所以不能只獲取利益而不承擔責任。電商平臺對假貨負有甄別責任,網絡出行平臺對網約車司機負有管理責任,第三方集資平臺同樣也對粉絲應援活動中的資金流向負有監管責任。
相關的第三方眾籌集資平臺,應履行好資金監管的主體責任,讓應援活動資金流向更加透明,讓資金的使用更加正規化。具體而言,應完善審核機制,對應援活動發起方的真實身份、資質、征信記錄、活動本身的可行性等予以全面評估,進一步提高準入門檻;針對未成年粉絲,應設置更多付費驗證步驟和監護人知情渠道;而對于已籌款結束的應援活動,要仔細核查資金流向和相關票據等情況,對于存在異常的應援項目,可延長支付周期或及時凍結資金并應盡快報案,盡可能挽回粉絲的經濟損失。
移動互聯網的蓬勃發展,為粉絲與偶像間的高頻互動提供了便利,也令雙方關系中的“伴生”屬性加強,如今一些粉絲不只是崇拜偶像,也更期待與其“共同成長”,期望通過自身貢獻在粉絲群體中獲得認可,這是粉絲文化、追星文化在網絡時代的新表現。正是這種文化為粉絲應援活動中的詐騙活動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因此,我們也呼吁追星路上的粉絲,應該少些瘋狂,多些理性,莫讓集資追星路上的“眾籌”變“眾愁”。
(作者:孫佳山,系中國藝術研究院馬克思主義文藝理論研究所當代文藝批評中心主任;高寒凝,系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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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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