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10日訊(記者 馬常艷)新生代農民工安居問題是需要重點關注的民生問題之一。針對這個問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院長王昌林在接受中國經濟網記者專訪時提出建議:實施“1億新生代農民工安居工程”,從2023年開始連續10年促進年均1000萬有條件、有意愿的新生代農民工在城市安居。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院長王昌林(受訪者供圖)
王昌林引用數據指出,目前我國約有1.4億新生代農民工,占全國農民工總數的一半左右。這部分人口普遍受教育程度較高,受房價等因素影響,難以在城市落戶定居。
“未來10年實施‘1億新生代農民工安居工程’政府的公共支出為1.12萬億元,年均約1121億元。”王昌林對需要的財政支出做了初步測算。
王昌林分析,“1億新生代農民工安居工程”可以發揮實實在在的帶動作用:有利于壯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擴大國內投資和消費需求;有利于推動城鎮化、工業化高質量發展;有利于促進要素下鄉、帶動鄉村振興;有利于優化人口發展戰略落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質。
對于“1億新生代農民工安居工程”的具體實施,王昌林提出四個方面的政策舉措建議。
一是多渠道籌集面向農民工的保障性房源。將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賃房)納入居住證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范圍。鼓勵政府將持有的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鼓勵有關機構整合擁有長期租賃權的社會閑置房源用作廉租房,政府予以租金補貼。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的租賃住房政府長期租賃作為公租房。支持各地立足當地實際,制定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明確配建比例。
二是構建面向農民工的“2242”可支付健康住房供給結構。利用稅收和信貸政策激勵房地產商開發面積適中的緊湊型健康住房,為農民工中20%的中高收入群體提供可支付住房;激勵大型企業和開發區建設功能完備的住宅區,為農民工中20%的單身中低收入者提供健康住房;推動老舊小區和城中村改造,為農民工中40%的中低收入群體提供小面積可支付健康住房;運用公共財政資金以配建配租新建等多種形式為農民工中20%的最低收入群體提供公共租賃住房,使公租房供給規模與政府公共財政承受能力相適應。
三是“人地錢”掛鉤政策向重點城市傾斜。對人口流入重點城市,在中央、省級支持下按照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強化要素集聚,加強土地、資金、人才等要素保障。擴大農民工聚集地區土地供給,推動土地計劃指標更加合理化,探索建立全國性的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適度加大對農民工集聚地區的支持力度,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特別是均衡性轉移支付的規模和比例,擴大債券規模,提升專項債券市場化水平,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資金保障機制。
四是建立政府、企業、個人、社會成本分擔機制。構建并堅持由政府(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業、個人、社會共同參與的成本分擔機制,明確成本承擔主體和支出責任。政府承擔的成本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和配套公共服務投入等方面的建設成本以及相關管理服務成本;企業主要承擔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成本等;農民工自身承擔購買或租賃房屋、個人生活等方面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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