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時代,社會各領域均被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滲透或影響,違法犯罪的智能化程度也“水漲船高”。檢察辦案如何跟上、適應?1月17日召開的全國檢察長(擴大)會議作出部署。
用好科技手術刀,刀刃向內。最高檢提出,要深化智慧借助,用足用好民事行政專家咨詢網、公益訴訟專家咨詢平臺等“檢察智庫”,借助外腦提升監督能力和水平。
有人會有疑問:“檢察監督辦案為什么要運用大數據、怎樣運用大數據?”
實現新時代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既要抓“本”的提升,更要有“質”的嬗變。“本”的提升,監督辦案要精益求精、做到極致,止于至善。“質”的嬗變,就是要跟上、適應信息化大勢,充分挖掘、用好大數據,以“數字革命”驅動新時代法律監督整體提質增效。
這是新時代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重大戰略,是實現法律監督質效飛躍的關鍵變量。
會議指出,總體看,在運用大數據方面,檢察機關剛剛起步,自上而下意識還不強、重視還不夠、辦法還不多。
怎么辦?首先要解決認識問題,切實增強掌握運用大數據的歷史責任感、時代緊迫感。據悉,最高檢技術信息研究中心、國家檢察官學院將研發專門課程,建立師資隊伍,推動大數據運用進課堂。
其次在深度運用上下功夫,積極探索大數據運用方式、平臺、工具,充分發揮大數據在懲防違法犯罪、監督糾正違法、保護國家和社會公益、促進國家治理中的作用。
司法辦案中,任何違法犯罪都有一個信息鏈條,孤立看鏈條上的每個信息點很正常,難以發現異常。但運用大數據篩查、比對、碰撞,信息點之間就有了交集、串連,問題線索就能清晰展現出來。
比如,在車損保險理賠案件中,檢察機關檢索發現,多個案例均由同一申請人發起,并由此發現虛假訴訟騙取保險理賠的案件線索。
最高檢提出,各級檢察院,首先是省、市級院,要下決心攻克大數據壁壘,充分獲取各方面相關數據,探索、創新、優化數據監督模型,歸集、碰撞相關數據,發現深藏其中的監督線索,促進社會治理深層次問題解決。
讓大數據真正發揮作用,下一步政法各部門應主動加強與其他執法司法機關協作,打通“數據孤島”,實現信息共享。(經濟日報記者 李萬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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