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戰略是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戰略。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過程中,要注意避免錯誤的認識。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在接受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推動鄉村振興,要避免把推動鄉村振興與推進新型城鎮化對立起來的傾向,即要么僅僅注重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而忽視吸引農民工等群體回鄉下鄉創業,要么僅僅注重創業園建設而忽視為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提供就業服務。
李國祥認為,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兩者其實是對立統一的關系。如何把城鄉對立統一的關系處理好,這需要戰略智慧。要促進城鎮化、鄉村振興相互促進、雙輪驅動、相得益彰,讓兩者之間形成良性循環。
農業農村現代化是我國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不是隨著我國的現代化,農村就必然要消亡呢?是不是中國現代化就必然要走城鎮化呢?”李國祥說,應該把農業農村現代化置于與工業化、城鎮化同等的地位。只有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國家現代化才會是全面的。
《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提出,堅持城鄉融合發展,堅決破除體制機制弊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推動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加快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全面融合、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
李國祥指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需要包括物力、財力、智力支撐在內的多種推動力量。國家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在干部配置上優先考慮,在要素配置上優先滿足,在資金投入上優先保障,在公共服務上優先安排,推動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李國祥也指出,在實施鄉村振興過程中,工商資本到農村去投資是鼓勵的,但也需要引導,投機炒作是一定要避免的。
(責任編輯:馬常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