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9月12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11日宣布,內地與香港就實施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賬戶資料(自動交換資料)的安排已于上周四生效。
特區政府發言人說,安排簽署后,香港與內地將于本月稍后時間進行首次自動交換資料,香港與其他49個稅務管轄區之間的首次自動交換資料也會同期進行。
自動交換資料是全球性稅務合作措施,規定財務機構須識辨申報稅務管轄區的稅務居民所持有的財務賬戶,并收集相關資料向稅務當局申報。香港稅務局每年會與申報稅務管轄區的對口單位交換相關資料。截至8月底,共有149個稅務管轄區(包括香港)承諾實施自動交換資料。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香港將繼續履行責任,按照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所訂定的共同匯報標準實施自動交換資料。
(責任編輯:單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