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細胞成為藥品前,需開展臨床前及臨床、生產工藝等方面研究。首款干細胞治療藥品的上市,意味著我國在這方面已趨完善,法規體系也逐步建立。”1月4日,國家干細胞重大研發專項專家組副組長、解放軍總醫院老年醫學研究所原所長王小寧告訴科技日報記者,此前,干細胞治療技術(非血液領域)是按藥品審批,還是按醫療技術備案,一直是業內熱議的話題。此次上市意味著按藥品獲批之路已經走通。
1月2日,國家藥監局通過優先審評審批程序,附條件批準我國首款干細胞治療藥品艾米邁托賽注射液上市,用于治療14歲以上消化道受累為主的激素治療失敗的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
需要更好把握干細胞的“不確定性”
因具有多能性,干細胞一直被認為具有修復和替代機體受損細胞和組織的能力。
“和藥品不同,干細胞是‘活’的!蓖跣幈硎荆捎谄洹盎睢钡奶匦,導致適用于藥物的一系列指標體系需要重建。
“藥品獲批需要毒理評價、有效性評價等一套完整的評價數據,而如何對干細胞開展毒理評價、安全性評價、藥效學評價等,是干細胞治療發展起來之后,需要攻克的科學問題!蓖跣幗榻B,例如化學藥物,大分子藥物的臨床劑量,用法都是基于其在人體內的半衰期。細胞藥物,包括干細胞藥物,進入人體后不僅不衰減,還可能增殖,在每個個體內的生長衰退曲線難以一概而論,是細胞藥物應用的最大挑戰。
王小寧形象地將干細胞治療與患者機體環境比喻為“種子”與“土壤”的關系。
“干細胞本身就具有異質性,其在不同個體中的有效性較難把握!蓖跣幷f,“種子”很好,但如果轉入的機體環境不適合其發揮效果,也可能難以產生療效。
針對一系列新問題,國家相關部門開展了一系列研究,并將其轉化為研發指引以及有針對性的指導原則,幫助企業提高研發質效。例如,藥品審評中心2024年1月12日發布的《間充質干細胞防治移植物抗宿主病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等,成為推進我國藥品監管科學化、法治化、現代化的重要組成。
應當開展干細胞生物學表征深入研究
“光從名字上看,很容易對‘通用型干細胞’產生誤解,認為它什么病都能治。事實上,通用型指的是干細胞供體不受限,能夠提供給不同的受體患者使用。”王小寧提醒,公眾應該了解干細胞的異質性。值得一提的是,細胞治療的有效性預判仍是制約細胞治療行業發展的問題之一。
“干細胞治療是細胞治療的一大類,其他已經上市的細胞治療產品,如CAR-T細胞治療等也都面臨療效‘因人而異’的問題。”王小寧說,正因為如此,國際藥企多會采用無效不收費或費用減半的方式來進行服務。
“出現這一問題,歸根結底是基礎研究對細胞治療的作用機理闡釋還不夠透徹。”在王小寧看來,化學藥品對哪些適應癥有效,可以根據分子基團判斷,對干細胞藥品,也應該可以根據干細胞細化的細胞學特征進行預判。
王小寧建議,當前單細胞組學技術已經發展起來,應開展干細胞生物學表征的深入研究,找到干細胞標記物與治療有效性之間的對應關系。
“例如回答帶有哪些特定標志物的干細胞亞群對于自身免疫疾病治療有效,哪些亞群對于糖尿病有效等問題。”王小寧說。
此外,我國也在持續探索干細胞“雙軌制”管理模式,即在將干細胞產品納入藥品管理的同時,也將干細胞臨床研究視為醫療技術進行管理。例如,海南出臺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生物醫學新技術促進規定》將于今年2月起執行,鼓勵先行區內開展細胞治療、基因治療、組織工程等生物醫學新技術臨床研究、轉化應用等活動,也順應了治病為中心向健康為中心的轉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