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韓大元:食品安全 法制先行
新華網北京6月15日電(方瑋晴)6月15日,2015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在京啟動。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在發言時表示,改善食品安全狀況,法治具有基礎性意義,必須先行。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事關國家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政府公信力與執政能力。
韓大元認為,改善食品安全狀況,法治具有基礎性意義,必須先行。這不僅因為通過法治凝聚社會共識是現代社會治理的基本方式;更重要的是,法律明確設定的權利、義務、職責和責任,能夠為不同主體、機制和環節的協同作用提供有力的保障。此外,法治所具有的剛性、強度與威懾力有助于降低食品安全風險,維護社會正義,預防和解決各種糾紛,培育誠信與規則意識。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積極回應了公眾對法治的期待,體現依法治理的理念。韓大元認為,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主要有三大亮點:
首先,《食品安全法》始終堅持生命健康至上的原則,凸顯人的主體地位,使法律的規定充滿著人文關懷。
其次,建立最嚴格的責任追究機制,嚴懲各類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實現民事、刑事與行政責任相結合、財產罰、資格罰、行為罰與聲譽罰相結合,大大增強了法律規范的統一性與操作性。
再次,針對我國食品安全領域缺乏系統治理的問題,明確將“社會共治”作為《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則之一。通過有獎舉報、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媒體監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以及行業協會與企業的合作等不同形式,動員社會成員共同參與食品安全治理過程。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領域的基本法,如何實施好這部法律也備受關注,實施效果也會影響著公眾對法治的信心。
韓大元為推進《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實施提出了四點建議:
第一、盡快制定完善相關的配套法規,以利于執法標準的統一,使這部法律成為“有牙齒”的法律。
第二、在法律實施過程中做好法律解釋工作,并發揮典型案例的指導作用。
第三、培養和造就一大批素質過硬的專業化隊伍,為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人才支撐。
第四、通過多種形式開展《食品安全法》的宣傳活動,積極培育食品安全法治文化,提升我國食品安全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