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統一標準的缺失,有如澆在每個人頭上的一盆冷水,冷卻之后該思考的是:一百家企業,可以有一百個自己的標準。但是,國標必須而且只能是一個,而它就是這一百個標準的底線。
從自詡“有點甜”的農夫山泉開始發酵,小小瓶裝水釀出質量大風波,看起來美觀、大方、上檔次的瓶裝水,居然質量隱患重重,令消費者始料不及。
今年3月以來,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農夫山泉的“質量門”持續發酵。這場風波的核心,是輿論對地方標準寬松于國家標準的質疑。5月2日,北京市桶裝飲用水銷售行業協會下發《關于建議北京市桶裝飲用水行業銷售企業對“農夫山泉”品牌桶裝水進行下架處理的通知》,要求北京市桶裝飲用水行業各銷售企業即刻對農夫山泉桶裝飲用水產品做下架處理。
在公眾的認知中,瓶裝水應該比自來水更安全。然而,瓶裝飲用水的國標中,水質指標僅有20項,相比之下,自來水的標準中水質指標有106項;而一些病菌和微生物指標,也被認為瓶裝水的標準寬松于自來水。
國內多地出現了“天然山泉水”等新地方標準,與“天然礦泉水”一字之差,但在礦物質指標上卻與后者相差甚遠。
此外,印刷在每瓶水上,理應公開告訴消費者的企業標準,卻也成為“商業機密”。
在標準背后,標準的確立、更改、消失更讓人存疑。標準的背后是行業巨頭、利益集團不同程度的“參與”。
看似清澈透明的瓶裝水中,還有多少不為公眾所知的秘密?
瓶裝水標準不如自來水?
中國瓶裝飲用水的國標中,水質指標僅有20項,相比之下,自來水的標準中水質指標有106項。指標總數少,汞、甲醛等毒理指標缺失,大腸菌群的指標似乎略高于自來水……這樣的瓶裝水國標是否低了些?
很多在北京生活的人都發現這里的自來水燒開后殘留在水壺內的水垢比家鄉重很多,并且用來泡茶時茶的表面也會漂有水垢,于是消費者懷疑自來水質量不過關,小王正是眾多有此類意識的消費者之中的一員,在京三年,他一直堅持飲用各種瓶裝水。
然而,今年4月,一則關于農夫山泉的標準不如自來水標準的報道讓他頗為吃驚,“農夫山泉都不能相信了,我還能喝什么?”小王困惑,各種瓶裝水的具體名稱和標準號也把他搞得一頭霧水。
瓶裝水的標準到底是怎樣的,是否真的比自來水安全?隨著農夫山泉“標準風波”的不斷發酵,黃越的問題也成為了很多人的疑問。
在我國,關于包裝飲用水,目前已有4份國標,其中一份名為《GB19298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的國標(以下簡稱“瓶裝水國標”)適用范圍最廣。
4月19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表示,除天然礦泉水和飲用純凈水已有明確的國家標準外,其他包裝飲用水均需符合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
將這份國標與自來水國標進行對比,疑問浮出水面。
首當其沖的,是水質指標的數目。在很多人認知當中,瓶裝水應該比自來水更加干凈、安全,但在《桶(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GB 19298-2003)中,水質指標僅有21項,遠遠少于自來水國標(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中的106項。
諸如汞、銀、四氯化碳、甲醛在內的毒理性指標,以及pH值、硬度等較為常見的水質指標,都未出現在瓶裝水國標中。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所的一位專家對媒體表示,指標數目少于自來水,是因為“瓶裝水的源水來自于自來水,所以在自來水檢測過之后,某些項目上,瓶裝水應該不需要進行檢測。”
查閱標準不難發現,瓶裝水國標的確要求原料用水符合自來水國標的規定,但隨著行業的不斷發展,諸如農夫山泉之類的“天然水”,已并非使用自來水作為源水。
在指標數目之外,瓶裝水國標似乎也比自來水更寬松。
瓶裝水國標中大腸菌群指標為MPN/100ml3,而自來水國標中則要求不得檢出。
浙江大學食品與營養系教授,博士生導師葉興乾此前在一篇論文中研究認為,國家瓶裝水標準對微生物的要求相對較低,甚至低于自來水國標。
中疾控環境所的專家對媒體表示,這是兩種不同的檢測方法所致。“以前檢測菌群是按照舊式的蘇聯標準,取1L水檢測,不得超過3個菌,而后世界衛生組織改進了檢測方法,取100ML水,當中不得驗出。”該專家說,世衛組織更新了檢測方法之后,自來水的標準隨即更新,而瓶裝水標準未更新。
“這事實上是瓶裝飲用水標準滯后,我們應該向國際看齊。”北京市礦泉水委員會常務副會長王繡燕說。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副院長、飲用水安全研究所前所長劉文君則指出,這樣的局面反映出,我國在標準制定、產品監管等方面還有一定的問題。
中疾控環境所的專家還介紹說,自來水國標的出臺涉及多個部門,2006年修訂的自來水國標,由衛生部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牽頭,聯合水利、環保、疾控等方面的相關單位共同修訂。
而瓶裝水標準主要是原中國疾控中心食品所牽頭制定,涉及的部門主要在衛生系統,起草單位還包括了一家企業。
對于瓶裝水標準不如自來水的質疑,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一位負責人對媒體表示:“這很復雜。幾句說不清”。
山泉水標準林立
市場上,一些地方標準未及時更新,常與國標發生了沖突,地方標準中的“新概念”還容易對消費者造成誤導。
在此前的農夫山泉“標準風波”中,農夫山泉所參照的浙江省地方標準(地標),明顯不如自來水國標,遭輿論詬病。近日浙江省衛生廳發文稱,地標中的安全相關指標不得與國家標準相違背,認為農夫山泉所參照的浙江省地標應“自行廢止”。
本應5年前“自行廢止”的浙江地標,被企業使用多年,相關企業和部門是否存在失職甚至違法行為?國內還有多少這類失效地標還在被企業采用?
在包裝水地方標準中,“天然泉水”概念正在各地悄然興起。
截至目前,已有包括云南、貴州、湖南、廣東、河北在內的多個省份出臺“山泉水”地方標準,有的名為“天然泉水”,有的則名為“天然山泉水”。事實上,國家早已制定了“天然礦泉水”的國標,地方紛紛訂立“山泉水”地標,是何原因?
“變換名稱里的一個字,對企業來說可以降低太多的成本。”中國礦泉水聯合委員會秘書長廖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礦泉水的國家標準是國土資源部牽頭制定的,對于企業來說,瓶裝水上要想印“天然礦泉水”5個字,需要有采礦資質的審批,此外還要對開采地的水源進行春夏秋冬4次檢測。在他看來,企業熱捧“山泉水”,有傍礦泉水,迷惑消費者嫌疑。
對比已公開的“山泉水”地標與“天然礦泉水”國標,其中“山泉水”與“礦泉水”雖然只有一字之差,礦物質的含量卻存在多處不同之處。
天然礦泉水國標中規定了8項礦物質的最低含量,企業生產的礦泉水至少要有一項達標,方能稱之為“天然礦泉水”。
相比之下,一些山泉水地標對于礦物質含量的要求更為寬松。例如,河北省天然泉水地標(DB13T1269-2010)中列出了5項礦物質的界限指標,但其中4項低于礦泉水國標。例如該地標中鋅的界限指標為不低于0.05mg/L,而國標中的這一指標為不低于0.20mg/L,相差4倍。類似的情形在貴州等地的“山泉水”地標中也存在。
另一些省份的山泉水地標,則沒有對礦物質界限指標作出說明。例如,廣東飲用天然山泉水地標(DBS44001-2011)和云南的山泉水地標(DB53/118-2009)中,都沒有礦物質界限指標。專家認為,沒有礦物質界限指標的所謂山泉水,和普通自來水無異。
中國飲料工業協會副秘書長李羽楠曾解釋“天然泉水”概念,認為除礦物質含量不需要天然礦泉水那么高外,其他各項和天然礦泉水一致。而目前云南、貴州制定的“山泉水”地標中,毒理指標中重金屬和微生物指標高過礦泉水國標。礦泉水國標規定,鎘的含量應不超過0.003mg/L,但這兩份地標均放寬至0.005mg/L。
在微生物上,包括云南、貴州和湖南省瓶裝飲用天然泉水地方標準,其大腸菌群總數限制上均為MPN/100ml3,而“礦泉水”國標中為MPN/100ml0。這些地標不僅不如天然礦泉水,甚至不如自來水。
“像這樣的地方新型飲用水概念標準,多為地方企業推動出臺,背后有他們自己的利益在里面。”廖雷說。
(責任編輯:張欣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