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17日訊(記者 韓肖) 近日,茅臺酒塑化劑超標引發輿論關注。12月10日茅臺公司發布其自送檢報告稱,部分茅臺酒被檢出含微量塑化劑DEHP,含量低于衛生部551號函中標準。但有多位業內人士指出,茅臺公司自送檢產品生產批次與所曝出塑化劑超標酒品批次不同,該檢測結果欠缺說服力。
塑化劑風波蔓延以來,出現了多版本的茅臺送檢報告。9日,網友“水晶皇”出具的檢測報告顯示,送檢茅臺含有塑化劑DEHP殘留量為3.3mg/L,而在衛生部551號函中,這一物質的最大殘留量為1.5mg/kg。
10日,茅臺公司發布自送產品至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貴州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上海天祥質量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三家權威檢測機構檢測報告,文件顯示部分茅臺酒被檢出含微量塑化劑DEHP,含量低于衛生部551號函中標準,另外多種塑化劑未檢出。
據記者了解,茅臺送檢的產品為今年7月到11月間生產,而消費者“水晶皇”送檢的是今年5月的產品,并不是同一批次產品。
對此,茅臺總工程師王莉表示,“送檢至北京和上海的樣品均來自當地市場上,主要是8月份以后的產品。”
茅臺集團董事長袁仁國則表示,大家應該相信權威部門的檢測結果,不要無端懷疑和恐慌。
對于這一問題,多位業內人士指出,這種情況確實欠缺“說服力”。網友鄧耀yaoyao表示,茅臺在主動送檢的同時,還應請公證處與消費者、投資者全程參與,這才是解決這場風波的最好方法。
針對香港網友送檢茅臺檢測結果為超標,而茅臺稱國內三批次檢測都合格。有網友戲稱,此事還得問元芳。
(責任編輯:李雨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