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10日訊(記者 佟明彪 蘇蘭)日前,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屬地監管人員的監管責任,加強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辦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了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銷售者的主體責任及生產全過程控制的具體要求,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要建立原輔料控制、生產關鍵環節控制、檢驗控制以及運輸交付控制等制度,銷售者要建立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制度。《辦法》同時明確了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管理制度、標簽標識管理制度。
對于食品相關產品的標簽標識,《辦法》規定了生產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標注內容,并要求清晰、真實、準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有助于消費者根據生產者的情況進行選擇,出現問題可以方便消費者聯系,方便監管者實施有效監管。比如,保質期可以反映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程度;材質、產品標準代號是反映安全性特性的全方位的安全要求;注意事項和警示信息有助于消費者掌握產品特性,真正保護消費者安全。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標明的其他事項,是強制性要求,必須進行標明。通過強調食品相關產品標簽標識的要求,可以有效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指導消費者科學使用食品相關產品,避免因誤用帶來質量安全風險。
《辦法》規定了涵蓋事前許可、事中檢查、事后懲處的全過程閉環監管體系。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實行告知承諾審批和全覆蓋例行檢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建立完善本行政區域內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名錄數據庫,實施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實施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明確監督抽查不合格等行政處罰信息依法記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辦法》建立了食品相關產品嚴格的法律責任制度,對食品相關產品法律責任予以明確。目前法律法規尚未規定的,對應增設違反原料禁止性行為、違反管理制度和事故處置等有關情形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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