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29日訊 近日,財政部發布《關于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了包括計算機和信息服務、研究開發和技術服務、文化技術服務、中醫藥醫療服務等在內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
《通知》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起,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其中,文化技術服務包括:
文化產品數字制作及相關服務。適用范圍包括:采用數字技術對舞臺劇目、音樂、美術、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文獻資源等文化內容以及各種出版物進行數字化轉化和開發,為各種顯示終端提供內容,以及采用數字技術傳播、經營文化產品等相關服務。
化產品的對外翻譯、配音及制作服務。適用范圍包括:將本國文化產品翻譯或配音成其他國家語言,將其他國家文化產品翻譯或配音成本國語言以及與其相關的制作服務。
此外,《通知》還指出與中醫藥相關的遠程醫療保健、教育培訓、文化交流等服務屬于中醫藥醫療保健及相關服務的適用范圍。
附件: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
(責任編輯:劉園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