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提出取消機場建設費,財政部很快宣布取消該收費,但同時又開征‘民航發展基金’,收費一分錢都沒少,這不就是換個馬甲、愚弄百姓嗎?”13日,全國人大代表、廣東茂名市工商聯主席陳華偉呼吁取消收取“民航發展基金”,并公布20年來機場建設費使用情況。
機場建設費性質可疑
經過調查,陳華偉說,2004年,財政部、國家民航總局未開聽證會、未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就下發《關于改革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征收管理方式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將以前單獨收取的機場建設費,隨機票一起收取。陳華偉說,這就是將一個不合法的收費,堂而皇之合法化。
陳華偉發現,即使是在管理層內部,對機場建設費是什么性質,仍分歧很大。1995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認為,機場建設費歸機場營業所得,即機場為旅客提供服務而取得的收入,但當時的國家民航總局認為,機場建設費屬于政府性基金。
2012年3月,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陳華偉提交建議,要求國家立即徹底取消機場建設費。隨后,財政部發文,從當年4月1日起取消機場建設費,收取民航發展基金,收費標準絲毫不變。
財政部表示,民航發展基金由原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原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合并而成。
對此,陳華偉很氣憤,他說,“民航發展基金”就是機場建設費的“替身”,收費標準不變、征收范圍不變,典型的“換湯不換藥”,是“換個馬甲繼續收”。
亂收費損害民航事業
按規定,行政收費的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陳華偉說,我國機場大多以企業實體形式存在,一些機場如首都機場、白云機場等早已上市,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為什么還要收取公眾費用來補助它們?
他調查發現,旅客坐飛機,僅僅只有安檢、海關、檢驗檢疫三方面接受行政執法,這三項所需工作量極小,而且這些機構并不屬于民航部門下屬單位,更不屬于機場。
“‘民航發展基金’(機場建設費)應該是對航空公司收,而不是針對旅客。”陳華偉說。
陳華偉說,假如民航發展基金收取合理,那坐火車是不是該交鐵路發展基金,坐汽車是否也要交車站發展基金?
“收取民航發展基金,損害了民航事業!”陳華偉說,這些亂收費項目加重了顧客負擔,很多人選擇乘坐高鐵、大巴等,而且因為高昂的“民航發展基金”的存在,機場方面缺乏競爭、憂患意識。尹安學